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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首次给护士上门服务定价 1次10元

发表时间:2017-04-20

   

   2017年4月14日,北京发改委官网发布《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明确部分医疗服务价格。

   《通知》宣布,自4月15日起,“护士上门服务”价格标准为主管护师20元/次,护师、护士10元/次。在“普通医师出诊费”项目下维护项目编码,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均为丙类。

   “PET肿瘤全身断层显像”和“PET/CT肿瘤全身显像”包含头部显像,价格标准为7000元/次。无需进行头部显像的,按照5500元/次收取,该政策分别在“PET肿瘤全身断层显”和“PET/CT肿瘤全身显像”项目下维护项目编码,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均为丙类。

“肠管置管术”参照“胃管置管术”价格收取,计价单位、除外内容参照“胃管置管术”执行,并在此项目下维护项目编码,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同“胃管置管术”。

   CT增强扫描后需要进行多期扫描的,按照第二期起加收不超过40元的标准收取,且无论多少期扫描仅能加收一次。CT三维成像项目不再执行多期扫描加收政策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维持不变。

  《通知》指出,计价单位为“日”的专项护理项目,在门诊、急诊操作时按次计价,但急诊留观仍按日计价,价格标准不变,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维持不变。

   该通知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,自2017年4月15日起执行。(转载自健康界)